CPR(RETULATION (EU) No 305/2011 – CPR)是2011年3月9日歐盟頒布了新的建筑產品法規,取代了舊的建筑產品指令(89/106/EEC – CPD),并通告CPR將于2013年7月進入強制執行階段。
CPR指令實施的背景
建筑產品CPD指令是歐盟制定的眾多強制性認證中針對建材產品的一個指令,其目的是通過一個統一的技術標準來消除各成員國之間各自不同的技術壁壘,促進自由貿易。由于建筑產品指令在各個成員國內存在較大差異,因此,歐洲委員會計劃采用新的建筑產品法規(CPR)代替現有的建筑產品指令。
CPR指令實施的好處:
作為更優化的法規,有望帶來:
1. 說明基本概念及CE標志的使用;
2. 簡化程序,降低企業成本,尤其是中小型企業;
3. 提高整個體系的可信度。
CPR指令的最新要求
新法規的目的與CPD一致,將保留CPD的許多核心因素,同時避免各地法規的差異。除了CPD制定的六項基本性能的要求以外,企業還需要證明其生產的建筑產品在環境方面的可持續發展性信息。因此建筑產品管理規則(CPR)對建筑產品的基本性能制定了七點要求,分別如下:
1. 機械阻力及穩定性(Mechanical resistance and stability);
2. 防火安全(Safety in case of fire);
3. 衛生,健康與環境(Hygiene, health and the environment);
4. 使用安全(Safety and accessibility in use);
5. 噪音防護(Protection against noise);
6. 節能及保溫(Energy economy and heat retention);
7. 自然資源的可持續利用(Sustainable use of natural resources)。
CPR法規與CPD指令主要區別包括:
諸多新的定義
在設定條件下CE標志成為了強制要求
進口商和分銷商需要承擔同樣的責任
ETAG 和ETA(許可)將分別被EAD和ETA (評估)替代
技術評估機構(TABs)的責任
授權機構的責任
公告機構(NBs)的額外責任
公告機構授權程序
取得CE標志的相關簡化程序
市場監管與防護措施程序
CPR實施的兩個階段
準備階段:建立機構組織架構,準備技術架構文件(到2013年6月30日止)
實施階段: 生產商簽發產品性能聲明(DoP)、標示CPR要求的CE標志。(從2013年7月1日起)